发布日期:2021-06-08 16:02
简讯:随着辅助驾驶系统的普及,车道保持和自动变道等功能成为了越来越多在售车辆的标准配置。UN R79法规中"ACSF(自动控制转向功能)"是指电子控制系统内的一种可以通过自动评估在车辆上的启动信号来驱动转向系统,以协助驾驶员转向的功能。CSF和ESF分别指修正转向功能和紧急转向功能。根据UN R79法规,配备有ACSF、CSF、ESF功能的车辆进入欧盟市场,需要符合R79对应法规要求,完成型式批准。

ACSF、CSF、ESF主要技术与测试要求
注:下文中出现的Vsmin指ACSF系统运行的最低设计车速,Vsmax指ACSF系统运行的最高设计车速。
序号 | 分类 | 主要技术要求 | 测试通过条件 | 常见产品功能名称 |
1 | ACSF A | 系统的运作与终止应给驾驶员提供警告信号 | 参考主要技术要求 | APA |
同时驾驶员可以随时接管该系统。如果在操作期间打开了车门或后备箱,则车辆应立即停车。 | ||||
自动泊车功能若为远程遥控,工作范围不得超过6米,不得通过遥控装置直接控制车轮转角 | ||||
2 | ACSF B1 | (1)车道保持功能测试:在10-60km/h,60-100km/h,100-130km/h,大于130km/h四个速度区间内,对每个速度区间进行测试,车辆应以恒定速度行驶,以预定的初始速度在两侧有车道标记的弯道上行驶,驾驶员不得在方向盘上施加任何力(如将手从方向盘上移开)。沿曲线行驶所需的侧向加速度应在车辆制造商规定的最大侧向加速度 aysmax 的 80%至 90%之间。 | 车辆前轮的轮胎胎面外缘不跨越任何车道标线的外缘。半秒内的加速度变化值不超过5m/s3。 | LCC |
(2)最大横向加速度测试:在10-60km/h,60-100km/h,100-130km/h,大于130km/h四个速度区间内,对每个速度区间进行测试,在两侧有车道标记的弯道上以恒定速度行驶,驾驶员不得在方向盘上施加任何力(如将手从方向盘上移开)。 | 所记录的横向加速度在法规要求的限值内,半秒内的横向加速度的变化量不得超过5m/s3。 | |||
(3)修正力测试:车辆应在两边有车道标记的弯道上匀速行驶,驾驶员不得对方向盘施加任何力(如将手从方向盘上移开)。沿曲线行驶所需的侧向加速度应在车辆制造商规定的最大侧向加速度aysmax的80%至90%之间。然后,驾驶员应在方向盘上施加一个力以接管系统并离开车道。 | 修正干预期间驾驶员施加在方向盘上的力小于50N。 | |||
(4)接管测试:车辆应在激活的ACSF下行驶,车辆测试速度在Vsmin+10km/h至Vsmin+20km/h之间,在车道两侧有车道标线的道路上行驶。驾驶员应松开方向盘控制并继续行驶,直到ACSF被系统停用。在Vsmax -20km/h至Vsmax-10km/h或130km/h(选择速度低的)速度区间重复测试。 | 在松开方向盘后,光学警告信号最迟在15s内发出,并一直保持到ACSF停用。声音警告信号最迟在松开方向盘后30s发出,并一直保持到ACSF停用。ACSF最迟在声音报警信号启动后30s内停用,ACSF停用时伴随至少5s紧急声音提醒信号。 | |||
3 | CSF | (1)CFS警告测试:车辆应在道路两侧各有车道标记的道路上,参考试验车速72±1km/h,车辆的驾驶应使其试图离开车道,并使CSF干预保持10s以上。 | 对于M1类车,干预开始后不多于10s内发出声音警告或触觉警告。对于在180s内引起系统的至少三次干预,只要存在干预措施,应为每个干预措施提供光学警告信号,并且在第二次和第三次干预时发出声音警告信号,并且第三次干预时的声音警告信号比第二次干预时的声音警告信号至少长10s。 | LKA |
(2)修正力测试:车辆应在道路两侧各有车道标记的道路上,参考试验车速72±1km/h,激活CSF。 | 修正力不超过50 N。 | |||
4 | ESF | (1)ESF a i/ii型试验:在相邻车道行驶的车辆应接近被测车辆(不变道),其中一辆车应尽量缩短其侧向距离,直至ESF介入开始。参考试验车速:72±1km/h。 | 当ESF干预开始时,应立即提供光学警告信号和声音警告信号或触觉警告信号。且ESF干预不会导致车辆离开其原始车道。 | ELK |
(2)ESF a iii型试验:当另一辆车在相邻车道行驶时,被测车辆开始变道接近临近车道车辆。参考试验车速:72±1km/h。 | 当ESF干预开始时,应立即提供光学警告信号和声音警告信号或触觉警告信号。且ESF干预不会导致车辆离开其原始车道。ESF避免了车辆的碰撞。 |
UN R79认证流程
1. 提交申请
2. 工厂审核
3. 资料和产品样件准备
4. 送样与测试
5. 编写报告和证书
6. 递交报告和证书
7. 证书签发
泰测提供全球汽车认证服务
2. 工厂审核
3. 资料和产品样件准备
4. 送样与测试
5. 编写报告和证书
6. 递交报告和证书
7. 证书签发
泰测提供全球汽车认证服务
ATIC泰测车辆认证专家在机动车认证领域平均经验超过10年,熟知各国认证流程、当地法规、测试要求。ATIC泰测与多国官方机构合作,整合优质测试及认证资源,提供全球咨询、检测、认证一站式认证服务, 可协助制造商完成认证全周期方案,包括认证申请、文件资料准备、法规指导与培训、预测试,测试整合等,以最优服务和最快效率协助制造商一站式进入全球市场。
泰测法规研究与整车部
泰测法规研究与整车部
ATIC法规研究与整车部致力于全球汽车准入研究与整车认证。基于ATIC数字化平台,提供一系列海外准入合规服务,服务模块包括:汽车准入咨询、多国家地区产品准入解决方案、技术校核、法规解读与法规跟踪、法规培训与技术答疑等服务。ATIC整车认证专家已获得M/N/O/T/L/NRMM类车辆的所有EU/UN法规授权,可在中国本地完成包括工厂审核、实验室审核、目击测试、CoP审核及报告签署等认证工作,授权交通部包括荷兰(e/E4)、瑞典(e/E5)、卢森堡(e/E13)、爱尔兰(e/E24)、拉脱维亚(e/E32)、塞浦路斯(e/E49)、立陶宛(e/E36)、圣马力诺(E57)。
欧盟认证咨询请联系
欧盟认证咨询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