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2-08 17:45
简讯:认监委发布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产品以及避难逃生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公告。

消防安全产品规则公告
根据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公告消息,自2020年11月30日起,《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报警产品》(CNCA-C18-01:202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灭火器产品》(CNCA-C18-02:202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避难逃生产品》(CNCA-C18-03:2020)、正式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已经颁发的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以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
部分公告内容如下图所示:

• 制造商提出认证申请
• 整理并提交资料,进行认证安排
• 泰测根据型式试验方案告知备样送样要求,并安排实验室进行型式试验,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 初始工厂检查
• 通过型式试验和资料审核后,颁发认证证书
• 对产品加施CCC标志
• 获证后监督
亚洲认证部
Jimmy / 梁镇铭
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具有国际知名检测认证机构从业经验,在ATIC泰测主要负责亚洲市场汽车与消费品法规与准入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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