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25 14:54
简讯:为减少事故的发生及事故中人员的伤亡,欧盟颁布了一系列旨在保护弱势道路使用者(行人、骑行者等)的法规,如R127行人保护,R151盲区检测系统,R152 AEBS,R158倒车探测等。其中新颁布的UN R166草案针对汽车前方与侧方近距离视野及探测能力与显示逻辑作出基本要求。

UN R166草案介绍
UN R166草案适用于配备有近距离前方与侧方视野探测装置的M1,N1类车辆。此法规对近距离前方与侧方用于间接视野的镜子及其在整车上的安装作出要求。
此法规规范了汽车近距离前方与侧方区域感知能力,信息显示策略,系统逻辑等,保证了驾驶员对汽车的前方盲区与左右两侧盲区(图1)的准确感知,更好预测和感知到可能将会发生的危险和伤害,进一步保护汽车实际行驶场景中道路弱势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一般要求
1. 车辆应向驾驶员提供至少一种视野或探测的手段,任何一个电子系统(如摄像系统、探测系统)的装置都可以根据驾驶员意愿被激活。
2. 装置安装要求
2.1. 装置的安装不会造成驾驶员前方与侧方视野的遮挡
2.2. 装置不得远远超出车身,超出视野探测范围所需
2.3. 装置不会被任意移动,不会因为振动改变图像而导致驾驶员判断误判,设备线路不能暴露在车外
3. 盲区豁免:汽车A柱与外后视镜造成的视野盲区不在视场或探测范围之内
近距离前方与侧方视野要求
针对视野手段,法规对车辆前方与侧方盲区提出可视要求,增强驾驶员对车辆周围感知能力,近距离前方与侧方视野应以下几个平面为界 (如图3)
a.通过距车辆侧面轮廓300毫米的竖向垂直平面。
b.通过距车头轮廓300毫米的横向水平面。
c.驾驶员座位和乘客座位旁的后视镜中心前方的区域。

图3 近距离前方与侧方视野范围
在该区域中,可使用以下措施对区域进行可视性覆盖
1.驾驶员直接观察
2.符合UN R46间接视野装置(视镜或 CMS(电子后视镜)或其它);
3.符合本法规的间接视野装置(视镜,摄像系统或其他);
4.符合本法规的探测系统装置;
5. 上述4种方法的组合
不同的方法应覆盖的区域如图4,在测试中,使用长度为1m,直径为0.3m的圆柱(图中蓝色圆形所示)进行验证,若这些圆柱均能被驾驶员看到,则表示测试成功:

图4 可使用的观测组合策略
近距离前方与侧方探测要求
针对探测手段,汽车近距离前方与侧方探测的范围相对视野范围要求更窄,仅需要覆盖距车头轮廓200mm至300mm之间的前侧方轮廓范围,如图5。
对于不同类型系统(超声探测系统和雷达探测系统)探测能力有不同要求,同样测试场景布置下,该区域内放置的圆柱有不同直径要求。
a.超声波探测系统 圆柱材料:木质/金属/硬塑料 圆柱直径d=75mm L=1m(引用ISO 17386:2010 7.1)
b.雷达探测系统 圆柱材料:金属 圆柱直径d=25mm L=1m(引用ISO 17386:2010 7.1)

图5 探测范围
技术要求总览
车型配置 | 近距离前视镜和侧视镜 | 前方与侧方摄像系统FLVCS | 其他视野装置 | 探测装置 |
测试项目 | 整车近距离前方与侧方视野测试 零部件尺寸检查 零部件反射系数 零部件曲率半径 | 整车近距离前方与侧方野测试 零部件EMC测试 | 整车近距离前方与侧方视野测试 | 整车近距离前方与侧方探测测试 零部件EMC测试 |
备注 | 满足R166 Part I 要求 前车窗需满足R43 | 需取得R10.05及以上的零部件证书 | / | 需取得R10.05及以上的零部件证书 |
测试项目需根据车辆的实际配置进行:
常见车型配置:声波雷达+360°全景可视辅助系统
需取得整套探测系统的R10.05证书+整套FLVCS的R10.5证书+整车近距离前方侧方视野测试+整车探测测试,方可获得R166整车证书
备注:
整套探测系统:所有探测传感器+屏幕/其他光学/声音/触觉警告装置+其他配件
整套FLVCS:用于前方视野,侧方视野所有摄像头+屏幕+其他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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